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个特别行政区之一。香港已于1965年加入 海牙公约(即取消外国公文要求的公约)。自1997年7月1日起,中国承认香港地区公约的有效性,香港地区签发的文件在海牙认证后可直接在全球超过100个国家使用。
文件的认证工作由香港高等法院负责,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负责签署海牙认证文件。文件经认证后,盖有海牙认证样式印章。由香港政府、公证处以及其他授权机构签发的中英文文件可以进行认证。
下列文件可以进行海牙认证:
● 商业文件(如商业登记证摘录、公司注册证书、年度财务报表等)
● 民事类文书(如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结婚证明和离婚证明等)
● 学历证明 (毕业证、成绩单和证书等)
● 法院判决书
● 文件公证件
● 公证翻译件
● 其他公证文书(如委托书、遗嘱和各项声明等)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交认证文件
● 国际公证
● 香港高等法院加签(海牙认证)
办理周期: 5到8个工作日
香港海牙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