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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卡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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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专家座谈时讲到“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需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更加积极主动地引进国外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近日,多条关于中国移民新政的消息引起不少人关注,中国在移民方面动作频频,或将引起一轮移民中国的热潮。

最难移民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俗称“中国绿卡”,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持有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在中国的居留期限将不受限制,凭有效护照和中国绿卡出入中国国境。

中国自2004年起实行“绿卡”制度,十年以来,申请到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共7356人(截至2013年底),年均发放数量不足800张,而美国1年发放100多万张绿卡,是现在持有中国绿卡外国人总数的100多倍,中国被网友戏称为“最难移民国家”。

中国绿卡申请条件

根据2004年8月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绿卡分为投资人员类、技术人员类、家庭团聚类、特殊贡献类四大类。

《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1)投资人员类: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人员,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 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 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 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2)技术人员类: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人员,其任职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机构;
  • 重点高等院校;
  • 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 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3)家庭团聚类: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应符合下列条件,

  • 夫妻团聚: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配偶;
  • 亲子团聚: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 亲属投靠: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4)特殊贡献类: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

  • 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的;
  • 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顶尖人才、特殊技能人才及知名人士。

中国绿卡大松绑

近年来,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点由“引咨”转向“引智”,移民中国的门槛正在降低。公安机关对永久居留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为重点引才计划引进的外籍人才简化办理永久居留手续并大幅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扩大申请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在上海科创中心和北京中关村探索实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市场化评价体系等,对服务国家人才战略、吸引海外投资、侨务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 《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2015年9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安部提交的《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对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制度开启了全面改革和创新。

2. 扩大申请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

2015年6月,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研究决定,扩大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国人工作单位范围,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等7类企业、事业单位任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国人,可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

3. 重点区域出台出入境新政策

根据央视2014年的报道,中国“绿卡”申请人员主要集中在中国的上海、北京、江苏、广东等地。为积极服务重点区域发展,公安部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涉及面广、影响力较大的出入境政策措施,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

1)2015年7月,公安部出台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12项政策措施;2016年12月,公安部再推10条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的新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 外籍华人在上海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可申请5年多次往返签证或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 具有博士学历的外籍华人无需要政府部门或工作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 在上海“双自”或“双创”区内单位工作满4年可申请永久居留,对其学历、职务或工资方面不再有要求;
  • 外籍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要求从200万美元降低至100万美元,如该人是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投资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 上海高校在读留学生和境外高校在读外国学生,分别可以按规定加注“创业”和办理实习签证。

2)2016年,北京、福建、广东也相继推出多条出入境新政策,涉及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等方面,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出入境环境,在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员、畅通国内人才流动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现今,中国绿卡制度大松绑,2016年1576名外国人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增长163%。美国篮球运动员马布里在2016年以特殊贡献类身份成功申请到中国绿卡,马布里在北京队四年内3次夺得CBA总冠军,还是北京市第30位荣誉市民,北京市副市长张建东亲自给他颁发了“中国绿卡”。

3)2018年4月2日,国家移民管理局正式挂牌,并开始承担起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等管理事务。据官方通报,在挂牌后的两个月内,国家移民管理局共批准1881名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在华永久居留。

4)司法部于2020年2月27日发布消息,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申请条件如下:

外国人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 为中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 在中国境内从事公益活动,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 为推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 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 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引进并经主管部门推荐的急需紧缺人才;
  • 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的学术科研人员,以及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教授、研究员;
  •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国内知名企业引进并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 根据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推荐的专业人才。

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应当与外交、发展改革、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就本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具体标准等进行会商。

外国人依法在中国境内工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者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在中国境内工作满三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一年;
  • 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四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二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
  •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国内知名企业引进并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 在中国境内连续工作满八年,其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四年,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外国人按照外商投资法律的规定,以自然人身份或者作为控股股东的企业投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纳税记录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 在中国境内投资折合人民币一千万以上;
  • 在国家实行外商投资鼓励措施的区域投资,投资数额、纳税金额和聘雇中国公民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
  • 在中国境内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效益显著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的。

外国人有家庭团聚需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 配偶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国人,婚后已在中国境内与配偶共同生活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 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父母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父母;
  • 年满六十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籍直系亲属或者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籍直系亲属,已在中国境内连续居留五年,且每年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

持卡外国人可享国民待遇

1)工作许可

“在中国就业,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回国(来华)专家证》以及各地人才居住证”;

2)投资

“可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外商直接投资”,此举可减少投资的税收和兑换成本;“在中国投资项目、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改革、商务、工商、外汇等部门按照外资管理有关规定简化核准及审批程序,提高效率”;

3)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4)社会保险

“可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各项手续。在中国境内就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5)住房

“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工作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该地区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即持“绿卡”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与中国公民享有同等待遇。

6)税收

“在缴纳所得税方面,按照中国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7)金融

“在国内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方面业务,可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凭证,享有中国公民同等权利、义务和统计归属”,提出可将“绿卡”作为有效证件,在办理各类金融业务时与中国公民享有同等待遇;

8)外汇

“在国内取得的收入,依法纳税并持有税务部门出具的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后,可兑换外汇汇出境外。可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身份凭证,按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外汇业务”;

9)旅游

“在国内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与中国公民同等待遇、价格相同”;

10)购物

“乘坐中国国内航班,可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有关登机手续;在国内乘坐火车,可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购买火车票;在国内旅馆住宿,可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有关入住手续”;

11)交通

“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登记方面,享受中国公民同等待遇;

12)入籍

“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简化手续,加快办理”。

申请中国绿卡所需材料

1. 材料清单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3)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4)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5)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 投资人员类绿卡的申请人,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证明、验资报告等材料;
  • 技术人员类绿卡的申请人,还需提交任职单位出具的本人职务或者职称证明,《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等材料;
  • 家庭团聚类绿卡的申请人以配偶身份申请,还需提交婚姻证明、其中国籍配偶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其外国籍配偶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材料;
  • 家庭团聚类绿卡的申请人以子女身份申请,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其中国籍父母常住户籍证明或外国籍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材料;
  • 家庭团聚类绿卡的申请人以投靠亲属身份申请,还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国公民常住户籍证明或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材料;
  • 特殊贡献类绿卡的申请人还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注: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由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 材料详解

1)关于健康证明书

《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身体健康,健康证明书由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如果健康证明书是外国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需先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才能被中国政府认可,认证详情请见:

中国驻美国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加拿大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澳洲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俄罗斯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德国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新西兰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法国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新加坡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英国领事馆认证

2)关于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无犯罪记录,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对申请人在国外期间“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它通常由该国警察局、司法部等政府机关开具,属于外国文书,需办理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才能被中国政府承认。

国外无犯罪证明申请与领事认证详情请见:

FBI美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加拿大无犯罪记录证明

澳洲无犯罪记录证明

中国驻俄罗斯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德国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新西兰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法国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新加坡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英国领事馆认证

3)关于婚姻证明

《办法》第九条规定,家庭团聚类绿卡的申请人以配偶身份申请,需提交婚姻证明。申请人如与其中国籍配偶或持中国绿卡的外国籍配偶在外国结婚,结婚证为外国政府出具,应先办理中国驻该国使、领馆领事认证,婚姻关系才能被中国政府认可。外国结婚证领事认证详情请见:

美国结婚证认证

加拿大结婚证认证

中国驻德国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俄罗斯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德国领事馆认证

英国结婚证公证认证

澳洲结婚证公证认证

中国驻新西兰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新加坡领事馆认证

4)关于出生证明

《办法》第九条规定,家庭团聚类绿卡的申请人以子女身份申请,还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由外国有关政府机构出具,有些国家出具的出生证明分为包含孩子信息和父母信息的出生证明及仅包含孩子信息的出生证明两类,为证明申请人与中国籍父母或持中国绿卡的外国籍父母的亲子关系,应提交包含孩子信息和父母信息的出生证明,该出生证明属于外国文书,提交前还需办理中国驻该国使、领馆领事认证才能被中国政府认可。出生证明申请与领事认证详情请见:

美国出生证明认证

加拿大出生证明认证

澳洲出生证明公证认证

中国驻德国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新西兰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法国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俄罗斯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新西兰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法国领事馆认证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中国正在实行经济转型,引进外才至关重要。目前,一年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学者都达到30万人次以上。随着中国融入全球化,还会有更大量外国公司、外国人才来到中国发展,未来10年申请中国绿卡、入籍中国的诉求将是巨大的。中国也在不断降低国际高端人才流入的门槛,以海纳百川之势广揽天下英才,一轮移民中国的热潮正在兴起。

曼达国际商务咨询咨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深谙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向申请中国绿卡的外籍华人和国际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领事认证代办服务,为中国的改革发展尽绵薄之力。

2024年2月15日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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